商業公司如何推廣新藥(國家新藥的推廣)
發布時間:2021-07-17 11:45:29 瀏覽次數:次 作者:ignet
2020年6月5日,國度藥品監督局歸納司頒布了《醫藥代辦存案處置方法(試行)》(包括看法稿),向社會包括看法。包括期至2020年6月19日。
☆ 新版處置方法有什么各別?
☆ 廢除硬性規則后,醫藥的門坎低了嗎?
☆ 醫藥代辦是從事學術實行的職員,醫藥出賣職員不屬于醫藥代辦。方劑實行和出賣兩者的辨別是什么?
☆ 怎樣找到符合的經營銷售形式?
6月19日研制客·客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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